關于深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的 通知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深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的
通知
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各獲證檢驗檢測機構:
為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認真落實“證照分離”工作部署,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創新完善檢
驗檢測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優化檢驗檢測機構準入服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檢驗檢測市場營商環
境,充分激發檢驗檢測市場活力,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關于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
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檢驗檢測行業現狀,為促進全省檢驗檢測機構快速發展,現就我省深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
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范圍
1.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應當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無需取得資質認定。法律、法規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管理另有規
定的,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實施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避免相同事項的重復認定、評審。
2.對于僅從事科研、醫學及保健、職業衛生技術評價服務、動植物檢疫、建設工程質量鑒定、房屋鑒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
測等領域的機構,不再 頒發資質認定證書。已取得資質認定證書的,有效期內不再受理相關資質認定事項申請。資質認定證書在
有效期內,因名稱、場所、人員、設備及檢測標準改變,造成準予的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可依據《行政許
可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二、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度
3.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雄安片區、正定片區、曹妃甸片區和大興機場片區注冊的檢驗檢測機構,或總部在河北登記注冊的集團化檢
驗檢測機構的分支機構,在其首次申請資質認定、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增加檢驗檢測項目、檢驗檢測場所變更時,或被認定為
高新技術企業的檢驗檢測機構在申請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增加檢驗檢測項目、檢驗檢測場所變更時,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度。
同時,省局根據改革試點工作情況,逐步在全省范圍推行。
4.按照《市場監管總局 關于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和《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試點推行告知承諾
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要求,自愿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應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并在通過資質
認定行政許可后,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在3個月內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有關技術評審管理的規定以及評審準則的相
關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對機構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現場核查。對于做出虛假承諾或者承諾內容嚴重不實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依
照相關規定撤銷資質認定行政許可事項。
三、優化準入服務,簡化審批流程
5.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參加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能力驗證活動。上一年度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項目,在資質認定評審時可不進行
現場考核;檢驗檢測機構參加未取得項目的能力驗證并獲得滿意結果的,可采取簡易擴項的形式給予能力認定。
6.嚴格按照省局承諾的時限進行許可事項辦理。省局受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技術審查不超過45個工作日,審批時限不超過15
個工作日,發證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各類變更事項的辦理時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已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機構,搬遷或在雄安新區建立分支機構,在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
后,原有的資質繼續有效。
四、明確事中監管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8.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163號令)要求,認真做好技術評審活動的監督工作。對評審
組不按基本規范實施評審,評審內容缺項漏項,擅自降低評審要求,僅憑個人理解作出與基本規范、評審要求不一致的結論,或出具
虛假、不實技術評審結果的行為,要進行嚴格監管,及時糾正;不能現場糾正的應將評審活動情況及時反饋相關審查部和審批機關。
9.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對社會關注度高、風險等級高、投訴舉報多、暗訪問題多的領域實施
重點監管,加大抽查比例,嚴查偽造、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等違法行為;積極運用信用監管手段,將查處結果及時公布并記入
其信用檔案;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不得采用告知承諾方式或形式審查方式取得資質認定。
五、明確資質認定有關要求
10.逐步取消檢驗檢測機構以授權名稱取得的資質認定證書,以在檢驗檢測機構母體法人資質認定證書的名稱后加備注形式保留其授
權名稱。新設立的授權機構不再單獨取證,已取得資質認定的授權機構證書到期后不再進行證書延續。
11.允許具備集團公司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設立跨行政區域異地分場所。異地分場所申請資質認定或通過資質認定許可后由所在地市
局進行事中、事后管理。
12.機動車檢測機構在不增加檢測參數的條件下,進行設備升級改造或變更檢測線數量時,在確保儀器設備滿足檢驗檢測要求并經計
量檢定/校準合格,無需申請資質認定即可開展檢測工作。
13.進一步簡化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地址變更的考核要求,對于本許可周期內無違法違規行為,未列入失信名單,且人員變化不超過30%
的檢驗檢測機構,原則上僅對檢驗檢測場所布局和設備狀況進行考核。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